游謙
摘要
社會大眾對基督教的一般印象是一個強調「愛與永生」的宗教
,而很少人注意到基督教是三大世界宗教(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中最強調靈異奇事的宗教。聖經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很顯然地,基督教的信仰乃是基於耶穌基督在兩千年前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的這件「靈異奇事」上。
聖經中有許多地方記載神蹟,在舊約裡有「摩西過紅海」等眾所皆知的神蹟。而新約聖經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不論在復活前或復活後都行了許多神蹟,展現了祂的異能。而這些異能中,又以「靈療」與「趕鬼」為主要工作。聖經學者認為耶穌基督不斷地醫病趕鬼,無非是要證實祂握有上帝勝過自然律的權柄。從筆者分析的靈療個案中可以發現,這些人大部分有向現代的醫療體系求援的經驗,但是他們確信乃是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才得到醫治的。換句話說,他們認定是有靈力的介入,才能異於常情,得以死裡逃生的。但是我們知道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的基督徒卻仍有病痛,仍沒有被醫好。對於這個問題,基督教會認為可能是「信心不夠」。但是根據訪查,有許多案例證明即使是充滿信心,基督徒的病痛也有醫治不了的時候。但也有很多時候在病人和醫療者信心不足的情況下,耶穌卻醫好了那些病人。再說連耶穌所倚重的使徒保羅也有許多時候對病痛束手無策。由此可知,「信心」好像不是基督教靈療的絕對因素。因此,誰的病會得到耶穌的醫治仍然是個奧祕。
從趕鬼的實例來看,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人經歷了靈力的存在,這些靈力會附在人身上,為人開藥方、指點人脫離困境,預知未來等等。基督教也相信這些的存在,但反對信徒操作這些吸引靈力的法術,因為聖經清楚教導禁止,並且認為這些法術雖然有一時的功效,但是長久來看卻是有害的。因這些靈力會使人無法安居樂業,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甚至把人折磨地想自殺。因此基督徒堅持一定要把這些靈力趕離。
但是以宗教學的觀點來看,聖經卻也記載一些上帝所疼愛的子民相信、並且操作「夢占」、「解夢」、「靈交」、「占星」和「觀異象」等法術。現代聖經學者也推論聖經作者及翻譯者們深信耶穌有法力,因此他們在記載及翻譯聖經的時候,故意保留關鍵話的亞蘭語原文來當作咒語,操做法術的時候可以使用。總之,筆者認為因為教會至今仍然無法清楚掌握靈療的準則,對法術的態度也存在著許多矛盾,所以也就無法在這方面作強調。
前言
社會大眾對基督教的一般印象是一個強調「愛與永生」的宗教。1認為聖經主要是教導人們要愛人,甚至要愛敵人。認為聖經教導人要遵守十誡,要信耶穌以求得永生等等。而很少人注意到基督教是三大世界宗教(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中最強調靈異奇事的宗教(Waida 1987)。2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四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3很顯然地,基督宗教的信仰乃是基於拿撒勒人耶穌基督在兩千年前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的這件「靈異奇事」上(參考 Pelikan 1987)。4
中文的基督教世界並沒有使用「靈異」這個名詞,但是如果把「靈異」理解為:「有異於自然常理的現象,而使人認為是有靈界的介入」的話,那麼基督徒所謂的「趕鬼」與「靈療」等「神蹟」都可以算是「靈異」現象。5聖經中有許多地方記載神蹟,在舊約裡有「雅各的天梯」、「摩西過紅海」、「天降瑪哪」等眾所皆知的神蹟。而新約聖經更是充滿了奇能異事,以「馬可福音」的記載為例,6我們在第一章二十一至二十六節看到耶穌曾經到迦百農會堂裡,遇到一個被污鬼附身的人。那人喊叫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麼﹖我知道你是誰,乃是上帝的聖者」。耶穌責備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罷」。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大聲喊叫,就出來了。三十一節記載耶穌拉著西門的岳母的手,扶她起來,她的熱病就退了。三十四節記載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四十節記載耶穌動了慈心,伸手摸一個長大痲瘋的人說:「你潔淨了罷!」痲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第二章第三節描述四個人抬一個癱瘓的人來見耶穌,耶穌見到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那個人就好了。第三章第一節記載耶穌治好一位枯乾 一隻手的人。第五章第二節描述耶穌遇到一位被污鬼附身的人,這個人長期住在墳墓裡,常常在墳墓裡和山中喊叫,眾人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但是都被他掙斷了。耶穌說:「污鬼阿,從這人身上出來罷!」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讓我們附身到豬群裡,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第五章第二十五節記載一位患了十二年病的女人,摸了耶穌的衣裳後,病就痊愈了。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第二十二節描述一個管會堂的人來求他說他十二歲小女兒快要死了。耶穌就拉著孩子的手,對他說:「大利大,古米!」吩咐她起來,她的病就好起來了。第六章第四十一節記載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和兩條魚給餵五千人喫飽。第五十一節記載祂在船上命令大風停止,風就停了。第五十六節說凡是耶穌所到的地方大家都將病人放在街到旁,摸他的衣裳的人病就都好了。第六章第四十一節記載祂趕走附在一位小女孩身上的污鬼。第七章第三十二節記載祂按手在一個耳聾舌結的人身上,對他說:「以法大!」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第八章第二十二節記載祂醫好一個瞎子。第九章第十七節記載一個小孩被鬼附身,他的父親來求耶穌幫助。耶穌對孩子的父親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他立刻喊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那個鬼就被趕出來了。第十六章第九節記載耶穌復活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並且從身上趕出七個鬼。
從上面這些經文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不論在復活前或復活後都行了許多神蹟,展現了祂的異能。而這些異能中,又以「靈療」與「趕鬼」為主要工作。因此本文的主題便以「靈療」與「趕鬼」為主要的討論點。而從這些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新約聖經相信一個人可能同時被幾個鬼附身,也可能被幾千個鬼附身。這些人有些是因為他們對耶穌有信心而主動來求祂的,但有些是耶穌主動去幫助他們的。耶穌對附身的鬼的態度很兇悍,而對生病的人卻充滿了慈愛。7另外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當那個癱瘓的人來求耶穌醫治時,祂竟然對他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這表示說祂認為這個人的病與他的罪有關,這樣的見解與舊約聖經中希伯來人普遍認定「疾病跟犯罪有密切的關係」的看法一致(Virkler 1988:281-2)。但是耶穌似乎並不全然認為如此,事實上在新約聖經中至少有十七處的經文把自然的疾病與因犯罪而致的疾病區分開來。
但是聖經這些記載是一千多年以前的事了,到底今日的基督徒是否也有類似的宗教經驗呢?還是認為那些只是在聖經時代才會發生的事呢(參考 Virkler 1988:282)?以下是從文獻中整理的一些相關的見證,8來說明當今基督徒對「靈療」與「趕鬼」的個人經驗與看法。9
當今基督徒的靈療經驗
住在台北縣土城鄉廣福路陳忠揚在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以前是個無神論的人,認為人一生的命運乃掌握在自己手中。那年暑假他去參加集訓時,被蟲子咬到,醒後腳盤處紅腫。回去後不久卻雙腳浮腫,經長庚醫院確定乃是患了「腎藏病症候群」且已有尿毒跡象,幸運的話,須一生靠「類固醇」控制病情,不然,就要「洗腎」度日。在身心俱疲的狀況下,他突然接到一封同學的信,告訴他「耶穌是全能的大醫生」,並且帶他去教會。一個月後,他患了感冒,發高燒全身痠軟,藥房老闆看他全身浮腫,不敢把藥賣給他;於是專心禱告,當晚感冒竟不藥而癒。因此漸漸對耶穌產生信心。有一次他在晚間禱告後,隔天起床,發現排尿增加很多,整個軟弱的身體就漸漸康復。於是又復學而完成學業。
一九九四年二月五日,陳徹道因工作緣故在日本東京。有一天早上起床,身體感覺不適,經旅館服務台聯絡後,以救護車緊急送往聖路加醫院(St. Luke International Hospital),經電腦斷層掃瞄後判定,他的病是剝離性大動脈腫瘤(De Barkey III);這種病屬高死亡率,是一種尚無法完全醫治的疾病。後來經醫生告知,他才知道自己乃身處死亡邊緣了。二月十五日的晚上,睡夢中,耶穌基督親自去醫治他,祂的雙手伸入他的身體中,在他的左胸中如捏麵般的動作,往復的按摩。在異夢中,他看到了耶穌穿著潔白的衣服,慈愛可親的樣子。病中的他,一直認為大動脈是在右手邊,因此很著急地對耶穌說:「主啊!錯了,請到右邊來幫我揉捏一下,因為剝離的動脈是在右邊啊! 」但是耶穌卻未理會,一直對他微笑著,並沒有說什麼。早上,他太太來到醫院,他就告訴她異夢的經過情形。她指正說,大動脈是在左手邊,耶穌所捏的地方是正確的。後來經醫師診斷,他完全恢復了健康。
今年五十歲,家住台北市延平南路王聰輝在民國八十年八月到馬偕醫院掛了耳鼻喉科。羅大德醫師為他做了檢查。一週後再回去看報告時,三個斗大的字「鼻咽癌」醒目的映入眼簾,而且已進入第三期。但是做化療的第四天,在病床上默禱時,上帝讓他看見異象,有如放映幻燈片一般。第一幕看到的全是綠色,有許多細胞不規則地動著,讓他感到討厭;第二幕則全是粉紅色,細胞柔和的感覺使人倍覺欣慰。看見異象四年來,他的外形與罹病前並無多大的改變,而每次白血球數目的檢查也都在三千以上,表示免疫系統沒破壞,叫醫師護士大感詫異。
現居北市吳興街的曾一鳴的獨子曾惠生在民國七十二年於吳興國小放學回家時,說他的腿有點酸痛;後來到台大醫院檢查,證實患了血癌絕症。十二月三日清晨,曾一鳴跪在病房前走廊上向耶穌禱告,感覺有亮光在頭上顯現。禱告後奇蹟出現,曾惠生自己坐了起來,大聲說:「我覺得好多了」。如今他已完全康復,且平安長大,就讀於靜宜大學二年級。
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十六日下午,現為三軍總醫院病理部住院醫師歐偉仁的太太許雅如騎機車出了車禍,被一部車速甚快的貨櫃車撞倒,腦部大量出血被送到敏盛醫院。主治醫師表示語言中樞與理解中樞被撞爛,已經把它切除。但是靠著教會弟兄姊妹代禱給他們信心與力量,歐偉仁決定撤銷對卡車司機的告訴。到八十五年三月許雅如竟然百分之百的恢復。
民國八十一年光復節的前兩天,台北縣八里鄉龍形路的楊景雲在下午三點半左右發現的四歲的女兒楊倚加和外甥吳聖安兩個小朋友浮在池塘上面,他趕快把他們撈起來,但是他們肚子發脹,臉部腫起,全身冰冷,沒有一點血色。而且已經斷氣,心臟也停止跳動了。他趕快跪下來大聲禱告,大概有五、六分鐘,很奇妙的事發生了,他女兒的嘴巴此時開始在動,外甥的嘴也慢慢的動起來,於是把他們送到新竹縣立醫院,而連醫生們也覺得很奇怪,怎麼可能溺水浮起來後卻還能活著?但是他們住院幾天後,就漸漸地恢復了健康。
家住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的楊志仁,在民國五十七年春天,也經歷了一件奇妙的事。有一天早上,他的父母交代他二弟照顧年僅二歲的妹妹楊美玲後,就上山工作去了。但是二弟卻自己在屋外玩。忽然二弟聽見家裡的收音機在響著,因此想要去關掉它時,卻看見水缸上露出兩隻腳,他驚慌失措地發現,原來是妹妹倒栽在水缸裡。二弟急忙用兩手拉她起來放在地上,見她全身水腫又發青,已經停止呼吸,全身冰冷、僵硬,他就放聲大哭,不知如何是好。這時恰好他舅舅路過他家門,乃用人工呼吸的方法救她,但仍無效果,就請人到山上叫父母趕回家。雖然他舅舅和鄰居都說已經死了二、三個小時,但是他父母不聽,抱起小妹妹到教會迫切禱告。一會兒突然聽到小妹妹的哭聲;肚內的水全吐出來,又活了過來。10
從以上這七個靈療的個案中我們可以發現,這些人雖然大部分有向現代的醫療體系求援的經驗,但是他們確信乃是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才得到醫治的。換句話說,他們認定是有靈力的介入,才能異於常情,得以死裡逃生的。11
基督徒的趕鬼經驗
聖經上所記載有人被鬼附身以及趕鬼的異事仍為現今的基督徒所經驗到,以下摘錄幾則趕鬼的實例來說明。
在社子富安里有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婦人名叫陳寶桂,是當地很有名的乩童。她在四十歲時婚姻失敗,又沒有兒女,在心情非常沮喪的情況,有一天走過台北市蘭州街,無意間看見了一家神壇,她就走進去問神明,希望得到一些指點。不料當她在問神明的時候,神壇的主持人說:「神明要用妳。」結果,神靈就附在他身上,使她失去意識,開始不停的顫抖。從那時起,她就成為這家神壇的乩童。不久後,附在她身上的神靈開始不按規矩來,有請沒請想來就來,有時半夜來,有時吃飯時來,上街走路時也來附身,甚至在洗澡時也不放過她。一附身時陳寶桂就開始顫抖,有時又叫又跳,使她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更糟的是因為她不定時的吵鬧,使廟裡不得清靜,人人都以為她瘋了,三次送她到精神病院,但檢查結果卻完全正常,又把她送回來。
於是陳寶桂就去請道行更深,法力更強的法師來為她驅除附在她身上的那個神靈。法師到她家裡作法 ,處處都貼上符咒,連鏡子,蚊帳都貼。可是所有的辦法都用盡了,依然無效。她實在被纏得很痛苦,不想再活下去,幾次自殺,都被人救回來。鄰居看見她這麼可憐就對她說:「所有的辦法都用了,現在只有試試新的辦法,去請基督教的耶穌來救妳。」所以鄰居才把她帶來找葉明翰牧師 (1997:11-14)。結果當天葉牧師就到她家舉行聖別禮拜,清除所有的偶像和滿屋子的符咒後,她才恢復了平靜。
葉明翰(1997:41-43)曾聽他教會的信徒講述一個相似的見證。這位信徒說他有一位親人本來是臺中縣知名的中醫師。一天,這位醫師到廟裏去拜拜,當他在祭拜時,神明忽然附身在他身上,要他做這間廟裡的乩童。無論這位醫師向神明如何討價還價,神明都不放過他,所以,他只好答應。從此這位醫師就成為這間廟裡的乩童。因為他原來就是鄉裡人人都認識的中醫師,所以許多人有病就來,尤其是那些疑難雜症,或醫院醫生無法處理的病人都來找他。每當附身時,他就會開一些處方給那些病人,結果很多人的病都得醫治。可是他自己的家庭反而遭遇許多無法想像的災禍。這位醫生大兒子生下來就殘廢,大女兒結婚後,生了兩個孩子,一天無緣無故帶著兩個可愛的孩子一起自殺了。她的二女兒是個啞巴,二兒子是個最正常健康的孩子,後來也殘廢了。最後直到他決心去信耶穌,厄運才不再跟隨他。
王敬弘神父(1994:208-209)也曾記載一個類似的案例。主角淑惠從小就跟隨家人信仰台灣民俗宗教。到了中學,她經過同學的介紹,開始認識耶穌,並領了洗。但是長久以來,淑惠就感覺到在自己的內心,有一股力量搗亂她、控制她。她曾經請人為她作祈禱,但只能得到暫時的輕鬆,不久又恢復原狀。而王神父一共為她作了三次趕鬼祈禱,每次二個半小時到三個小時,才把她內在的魔鬼清理乾淨。在他第三次為她祈禱時,在她裡面的魔鬼大叫說:「我是某某省(淑惠父親的祖籍)的大神,我已經奉派到這家族中工作三百多年了;這整個家族是屬於我的,淑惠也是屬於我的,你不能趕走我。」但是神父堅持要趕走祂,最後淑惠經過一陣嘔吐後,這個神靈才離開了。
陳潤棠(1994:309-16)記載一位少年因為跛腿,而在三張犁、松山、三重、士林等地流浪祈求神靈醫治,最後卻學會了法術。有一次,一位國小老師到廟裏來問神時得罪了這少年。他就施行法術使這位老師的父親在一天之內雙目失明,但因此卻換來這位少年長期的痛悔難安,而開始思考法術的價值究竟為何?但是因為他的姨祖母和二姑都是基督徒,他就跑去請教她們。她們告訴他只要求上帝,願意成為基督徒,就能得到平安快樂。最後他終於脫離法術,信仰耶穌,並改行以連環漫畫維生。
陳澤義是交通大學管理科學博士,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他很內向,剛考上政大,面對許多陌生的環境時感到很苦惱,不知該如何和人們打交道。後來,他無意間發現,算命看相可以從人的長相中了解對力的個性、風格,知道怎樣與人相處,因此接觸了一些相關的知識,感覺很有效。
後來他也替人算起命來,竟然都很靈驗,於是來找他算命的人漸漸多起來,也小有名氣,人家封他為「陳鐵嘴」。他那時曾替自己算命,算出會考上研究所,果真就考取了;他也算出自己能交上女友,果真就交到了女朋友。雖然加此,她並未感到特別快樂,反而認為人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他只是被命運之手推著走。
後來他服兵役的時後,在軍中遇到一位紫微斗數的高手。他曾試過那位高手多次,證實的確是箇中高手,很靈驗。有一天那位高手向陳澤義透露把「紫微斗數」學好的秘訣。他說單靠統計上的數字是不夠的,必須要和「靈界」取得聯繫,靈界就會指點你更多的事,但首先要打通靈界的管道,與它連接在一起,才能做到通靈,進入超能力的靈異世界。
起初陳澤義心裏有點害怕,懷疑這種作法有沒有危險性;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去做了。那位高手帶陳澤義去找師父練功,這位師父就幫助他找到與靈界的管道。師父稱讚他有「慧根」,他很高興,所以愈練愈勤快。練習這種功起先要在原地自轉八百一十圈,然後才能和靈界相通。一相通便會有超脫現實、飄飄然成仙的感覺,同時腦海中清楚展現命盤,靈界就會指點他如何去算命,直到找著答案為止。
但自練功後,他的身體逐漸消瘦,而且無法入睡,要練功後才睡得著。不久,他在「中華經濟研究院」找到研究工作。表現受上級主管賞識 ,工作內容及環境都不錯,但他並沒有成就感,只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早就用算命算出來了。從算命中,他已預知在二十九歲的時候,會發生一連串不幸事件,譬如會和已交往五年的女友分手;家裏會發生不愉快的事;會受傷流血住院等等。這些推斷竟都一一應驗發生。
後來他漸漸感覺算命只有帶來痛苦。同時每天必須轉圈子練功才能入睡,把他的身體搞壞,一切不幸事件還是都發生了、毫無辦法改變,他的命運好像完全必須照著算命的預言去成就。於是他覺得活著沒有意思,乾脆自殺算了。有一天晚上,四周一片黑暗,他快步地衝上縱貫公路,看準一輛迎面飛馳而來的大卡車,衝了過去,正閉眼準備讓這部大卡車輾死他時,沒想到那部卡車竟在距離他兩公尺前緊急煞車了!
自殺不成,回到台北。陳澤義隨一位基督徒同事去教會,求耶穌幫助他不要再靠著轉圈子才睡得著。這時候,有一位名叫李月華的教會會友竟衝口問他:「你與偶像有什麼關係?」他很驚訝,便一五一十說出自己和靈界與紫微斗數之間的關係。她說:「我們一起來禱告,禱告就是向上帝求助,和上帝講話。」然後她就開口為他禱告說:「求耶穌拯救澤義,脫離紫微斗數的這種邪惡力量。」禱告後,很奇妙的感受到有一股極強的力量從頭流到腳,頓時眼前一道光芒從他頭上灑瀉下來,使人全身舒暢,他必須低頭彎腰才能承受這從天而來的能力。於是他回家將所有有關紫微斗數的書籍、筆記、檔案資料都拿出來燒毀,那天晚上,他開始可以不必原地自轉而安然入睡。這些年來,他的命運改變了,過去紫微斗數對他所預設的事都不再準了(陳澤義 1996:252-64)。
有一位工程師在一九九二年移民到巴西,過了兩年,他們在巴西買了新房子,他在台灣的母親很高興知道兒子有了新家,趕緊寄一本《黃曆》給他們,並在電話中教媳婦怎麼使用《黃曆》,特別搬新家是件大事,一定要好好選個好曰子、好時辰才可以搬進去。媳婦照婆婆的吩咐,從《黃曆》上找一天可以搬家的日子。最後,他們找到一天,是《黃曆》說是可以搬家的日子。可惜這一天大家都不方便,所以就要找找看有什麼補救的方法。結果,照《黃曆》的指示說,在可以搬家的那一天,早上八點以前先把家裡的神明請進新屋,先去新家坐鎮保護,到了週六全家人和家具再通通一起搬過去就可以了。這樣做勉強可以通融,但是要忌諱一件事,就是搬家那天,不可以碰到肖鼠的人,否則必遭災禍。結果,那個週六也平平順順的搬進了新家,大家鬆了一口氣,還好一切都順利,也很感謝神明先來新家坐鎮,讓他們能平平安安的搬過來(葉明翰 1997:34-35)。
下一個星期六,他們邀請所有的親朋好友一起到新家來烤肉聚餐,準備要快快樂樂的慶祝一番。他們預備好所有要請客的東西,但就是忘了買木炭和汽水,沒炭火,烤肉就烤不成了。所以男主人就帶著大女兒,開車到超市去買,等了很久,到大家快要回家的時候,才知道男主人發生車禍,被送進了醫院(葉明翰 1997:35)。
事情發生後,女主人就想,難道是搬家那天真的碰上肖鼠的人。後來他認真想才想到,原來是自己的大姊肖鼠。在巴西,大姊是他們唯一的親人,那天弟弟要搬新家,大姊理當過來幫忙,難道因為這樣,就必須遭此橫禍?這次的經歷,使這位工程師夫婦感到活得沒有尊嚴,連那一天搬家都要看鬼神的臉色和規矩,而無心觸犯了一點點,就逃不過厄運的襲擊。他們越想越不對,如果真是神,豈不就是暴君嗎?於是他們夫妻決定「像這樣的神明,我們不要!」,隔天他們就自己把家裡那本《黃曆》和請來的神明偶像通通除掉,改到教會去信耶穌(葉明翰 1997:33-36)。
基督教對法術的教導
從上面這些實例來看,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人經歷了靈力的存在。我們看到像陳寶桂這樣目不識丁老婦人能給那些醫生宣判無效的病人開藥方、指點人從困境中得解脫,若是不靈驗,他們神壇的香火怎會鼎盛、大得財利呢?曾經有個被醫院宣判無救的病人被抬到陳寶桂的廟裡來,她附身後就開藥方給那病人,結果病真的治好了,那人就做了金牌來答謝(葉明翰 1997:18-9)。而臺中那位中醫師在附身時所開的藥方,就是連醫院都束手無策的疑難雜症都醫得好。陳澤義替自己算命會考上研究所、能交上女友、家裏會發生不愉快的事等等,果真都應驗了。
基督教也相信這些靈力的存在,但反對信徒操做這些「法術」 (Virkler 1988:281),因為聖經清楚教導禁止。《創世記》44:5說:「...豈不是他占卜(divination)用的麼﹖你們這樣行是作惡了。」《利未記》19:26說:「你們不可喫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sorcery),也不可觀兆(divination)。」《利未記》19:31說:「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mediums)和行巫術的(spiritists);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申命記》18:9-14說:「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interprets omens)、用法術的、行邪術的(engages in witchcraft)、用迷術的(casts spells)、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consults the dead)。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來不許你這樣行。」《以賽亞書》8:19-2O說:「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mediums)和行巫術的(spiritists),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麼﹖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列王記》上篇 16:32-3 說:「在撒瑪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set up an altar for Baal)。亞哈又作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列王記》下篇21:6 說:「並使他的兒子經火,又觀兆(divination),用法術(sorcery),立交鬼的(consulted mediums)和行巫術的(spiritists),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以西結書》21:21說:「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那裏,在兩條路口上要占卜(seek an omen),他搖籤(cast lots with arrows),求問神像(consult his idols,察看犧牲的肝(examine the liver)」。12另外在《加拉太書》我們也可以看到聖經反對「守節氣」和「拜偶像」等行為。提摩太前書第四章也一直告誡要遠離這種引誘人的法術。《使徒行傳》第八章也記載撒瑪利亞城內有一個叫西們的人,他的法術雖然遠近馳名,但最後卻也歸信了耶穌。
除了聖經的訓誡之外,現今的基督徒也經驗到這些法術的害處(參考 Virkler 1988:282-5)。我們看到附身在陳寶桂身上的鬼神常常不請自來,有時半夜來,有時吃飯時來,甚至在洗澡時也來,使她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不想再活下去,幾次自殺,卻被救回來。那個臺中醫師自從被附身以後,家庭連續遭遇許多災禍。大兒子生下來就殘廢,大女兒無緣無故自殺了。二女兒是個啞巴,二兒子也殘廢了。最後直到他決心去信耶穌,厄運才不再跟隨他